【摘要】:本文的副标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内控建设的几点思考》,以银监会2005年2月1日施行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中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具体要求为核心,通过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内控制度体系建设的必要性、现状的阐述,重点论述进一步改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建设的建议。
【关键词】:内控建设、现状、建议
【正文】:
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的概念,根据国际通行的内部控制的定义,内部控制是一个要靠组织的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和其他员工去实现的过程,实现这一过程是为了合理的保证:一、经营的效果和效率;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三、对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遵循。巴塞尔委员会根据这一定义,对内部控制确定了三大目标:操作性目标、信息性目标和合规性目标。为实现上述目标,内部控制应具备五个要素: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评审。三大目标和五个要素构成了内部控制的整体框架。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中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定义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是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管理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政策、程序和方案,对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监测和改进的动态过程和机制。”(注1)由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监督评价与纠正、信息交流与反馈五个过程构成。其中内部控制环境包括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管理层的责任、内部控制政策及控制目标、组织结构、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等,它是整个内控的基础,塑造着控制文化并影响员工的控制意识;风险识别与评估是指建立和保持书面程序,以持续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含利率风险)、操作风险、国家和转移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以及声誉风险等各类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是指商业银行应确定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业务和管理活动,依据所策划的控制措施或已有的控制程序对这些活动加以控制;监督评价与纠正是指商业银行应建立并保持书面程序,通过适宜的监测活动,对内部控制绩效进行持续监测;信息交流与反馈是指商业银行应建立并保持信息交流与沟通的程序,明确对财务、管理、业务、重大事件和市场信息等相关信息识别、收集、处理、交流、沟通、反馈、披露的渠道和方式。内部控制的各过程并非相互独立,而是相互关联、相互作用,从而确保内控目标及发展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金融行业的高风险特征,决定了必须建立一套责权分明、相互制约、规章健全、运作有序的内控机制。内部控制是防范金融风险最主要最基本的防线,防范金融风险必须首先从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做起。
一、股份制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现在我国金融市场上共有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中有5家上市公司,与传统银行相比,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全新的理念、灵活的机制、丰富的业务品种正逐渐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上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但是股份制银行因其资产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对内控管理及风险防范的要求也就更加不能忽视。无论从监管的角度、从自身发展的需要、从国际国内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等,都要求股份制商业银行必须充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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