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应尽快建立完善层级分明、权责明确、科学规范的行业管理体系,理顺各级农村信用社的权责利关系。进一步明确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关系,实行出资者的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使其真正成为市场经济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完整的法人实体。建立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明确“三会”组织的职权,杜绝形同虚设的情况发生,紧扣“业务发展、效益提高、风险控制”三大目标,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制衡,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逐步实现由存在一些违规经营向严格合法经营,继而向以风险防范为核心的审慎经营的转变,创造条件尽快实现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转变。
(五)确保农村信用社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施
农村信用社要切实理顺内部权责关系,对每项业务的重要风险点均应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进行制约和限制,同时增加对多发案件部位的检查,加大业务经营中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力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制订法人经营管理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对高管人员的权利约束制度。以实现可持续性发展为目的,构建有利于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市场经营环境;不断推进农村诚信建设,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在创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和信用户、村、镇工作中的创建主体作用;中央银行应根据农村信用社具体经营特点,对农村信用社转存于央行的款项实行优惠利率,改变利率倒挂的现象;考虑到农村信用社承担支农的重任,国家可将其视为“农业企业”再给予一定形式、一定期限的减免税政策扶持,以使其“休养生息”,化解风险。
四、构建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机制的对策
对于农村信用社存在的风险,不能简单的就化解论化解,必须把它置于发展和变革的环境中,在变革中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在发展中消化存在的风险,才能收到好的效果。
(一)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提高风险防范水平
市场经济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风险性特点,从一定意义上讲属于风险经济。金融业尤其是农村金融业更是一种高风险行业,因此,农村信用社要建立一种高效益、低风险、高效率的经营运行机制,实现管理行为由经验型向科学型、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就必须把贷款风险管理贯穿于信用社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引入风险机制,接受风险约束,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管理。
1、建立科学的信贷风险评估体系。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采用科学的监测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有效加强贷款发放前的可行性考察,全面采集借款人信息,尽量满足贷款风险预警需求,避免出现信息不对称现象,在对借款人信息进行全面汇总、分析和监测评定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测算贷款风险度,为正确决策贷款投向、投量提供依据。同时,加快建设农村企业及个人征信系统,全面开展创建信用镇(乡)、信用村(组)、信用户活动,规范农村信用秩序;积极发挥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和工商、税务年检系统的作用,逐步实现农村企业信用信息的登记、汇总、查询、披露及共享社会化。
2、建立贷款的避险、分险、保险机制。根据利益一致,风险共担的原则,推动建立农村信贷担保基金,由县、乡财政出资一部分、当地企业募集一部分、农村信用社认购一部分成立信贷担保基金;引导建立互助担保组织,中小及民营企业以劳动联合为基础,以资本联合为纽带,以互保共济为目标,成立担保公司或协会;建议尽快改变农村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无法进入市场,也不能成为抵押品和担保品的现状,破解农村信贷市场抵押品、担保品匮乏的“瓶颈”制约。在实际操作中,要不断优化贷款的信用形态结构,提高质押、抵押、保证贷款比重;可以把企业有效固定资产和企业法人代表的私有财产共同纳入抵押范围,以增强企业法人对所办理抵押贷款的责任感,也可以实行企业资产和主管部门的资产联合抵押,促使企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管理。
3、建立贷款监险、降险机制。发放抵押、担保贷款,必须对抵押物的变现能力和担保人的担保资格进行审查并实行公证,严格把好“三关”,即:抵押物估价关、抵押标的关和依法签订合同关。同时,切实加强对贷款使用的跟踪监督、检查与管理,定期监测信贷资金运行情况,促使贷款企业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一旦出现风险预警要及时采取纠正和保全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贷款损失,对企业借改制或破产等形式逃废债务的,要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债权,加大依法收贷力度。
(二)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实施贷款规范管理
农村信用社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制定科学的风险管理程序,实施贷款规范管理。
1、创新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和完善《农村信用社大额贷款管理制度》、《农村信用社贷款授信制度》、《农村信用社委派会计信贷监督管理制度》、《农村信用社贷款责任追究制度》、《农村信用社等级管理制度》、《农村信用社贷款损失赔偿制度》等。当前重点是制定实施委派会计信贷监督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委派会计人员素质,对委派会计的信贷管理监督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同时,积极开展农信社风险管理研究,设计风险管理流程和报告程序,开发风险管理技术和模型,有效监控各个层次的风险,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2、实行等级授信管理。农村信用社可从实际出发,实行全方位的等级授信管理。一方面,根据基层信用社的信贷管理能力、经营规模、资产质量、到期贷款收回率、所在乡镇政府对信用社工作的支持力度等情况,评定出一、二、三级信用社,分别设定相应的权、责、利,对其实行等级授信管理。另一方面,基层信用社根据信贷人员的道德品质、工作责任心、贷款营销、责任贷款结欠等情况,评出一、二、三级及等外级信贷员,分别设定相应的权、责、利,对其进行等级管理;在对法人客户进行信用资信评级授信的基础上,根据自然人客户的经济状况、信用程度等情况,评出一、二、三级信用客户,分别设定相应的权、责、利,对其实施等级管理。同时,要确保信贷投放的自主权,坚决抵制一切行政干预和外来干扰,严格把好贷款出口关。
3、制定信贷风险监测指标。农村信用社现行的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存在一些不足,应予调整完善。第一,目前农信社资产质量指标没有采用“贷款五级”分类法(即按照国际通行法则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仍沿用“一逾两呆”分类法(即把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后三类简称“一逾两呆”合称不良贷款)。这种方法的弊病:一是对未到期但已出现问题的贷款缺乏监控,不利于及早发现和防范信用风险。二是标准宽严不一,逾期一天就计入不良贷款,比国际惯例还严,同时“两呆”的定义又过宽。按照审慎的会计准则,本金和利息拖欠一定时间要挂账停息,国际上公认的做法和我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颁布)规定都是90天。但由于农村信用社贷款绝大多数为一年以内的短期贷款,其停息挂账的时间界限应该更短。所以,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监测指标应尽快推行“贷款五级”分类法,并将不良贷款挂账停息时间界限缩短为30天。第二,收益合理性指标除了现行的资产收益率、资本收益率、利息回收率、非利息收入比率和资产费用率之外,考虑到农村信用社治理结构方面的缺陷,其收益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信贷人员的责任感和工作能力,所以要通过信贷人员平均贷款笔数和信贷人员平均贷款额度这两个指标来衡量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效率。因此,信贷风险监测的重心应从对各笔贷款的具体分析转向监测农村信用社是否拥有合格的信贷人员,是否建立了对信贷人员的有效的奖惩机制以及监督、评估和控制信贷人员业绩表现的内部控制机制。另外,贷款成本的高低对农村信用社至关重要,所以还应监测贷款余额费用率。
(三)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实现贷款风险转移
在市场经济中,贷款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它贯穿于信贷资金运动的始终。因此,建立必要的信贷资金补偿和转化机制,是确保资金安全的有效举措。
1、建立风险损失准备金制度。在现行农村信用社自身承受能力的范围之内,允许其提高呆账核销比例,进一步加快信用社呆账核销的力度。同时,足额提取呆、坏帐准备金,以增强农村信用社抵御信贷风险的能力。
2、实行贷款风险保险制度。农信社可实行贷款风险保险制度,即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以贷款项目和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贷款风险保险,当借款人因保险责任内的原因不能按合同归还信用社贷款时,由保险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以转移信用社的贷款风险,减少资金损失。建议国家积极鼓励现有的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办涉农保险,除承办农村种养业的洪水、地震、台风、蝗虫等灾害保险外,还可以经核准开办农村所有财险业务和人寿险业务,并以免缴营业税、根据业务品种给予保费补贴等形式予以鼓励。 论农村信用社风险的形成及防范措施(三)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