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风险金制。农村信用社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风险金制度,具体包括区域性行业统筹风险基金制度、企业风险基金制度、企业法人代表风险金制度等。
(四)建立风险抗衡机制,提高贷款抗险能力
考虑到农村信用社借款人的特征,农信社在发放贷款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难以得到借款人经营状况的常规信息(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营执照、书面业务记录等)和缺乏保护贷款的抵押品。所以,要提高农信社的贷款抗险能力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以资金来源制约资金运用,最高存贷比例不得超过75%,同时还要通过确定和具体量化考核资本充足率、流动比率、投资比率和不良贷款占比等指标制约信用社的资产规模、结构风险程度等。
2、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农村信用社贷款期限应符合借款人的生产或经营周期。农户小额贷款根据贷款农户所种植的农产品的成长、销售周期合理确定其贷款期限;个体工商户贷款可以贷款日到销售淡季这段时间作为贷款期限;企业贷款可根据其产品加工、销售周期和流动资金周转率来合理确定期限。由于农村信用社负债中定期存款占比较高,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可以适当增加中长期贷款业务。同时,要灵活运用贷款利率政策,积极推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建立长期稳固的收息基地。
3、创新贷款业务品种,实行资产多元化。农信社要认真尝试有效抵押品的制度创新,鼓励抵押品的各种替代形式,促进抵押品市场的多样化;探索实行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等担保形式,鼓励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积极选择优质客户开展农村住房消费信贷、生源地助学贷款、票据贴现、债券买卖、同业拆借等业务,不断拓宽业务领域;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大力开展租赁、投资等新业务,实行资产多元化,降低和分散信贷风险。另外,新形势下的农信社信贷业务迫切需要围绕农村区域的主导产业做文章,而不是仅仅传统意义上的“三农”。从信用社自身的经济服务能力看,笼统的服务“三农”,往往力不从心;并且服务的分散导致成本居高不下,影响其自我积累能力和持续服务能力的提高。通过由支持种养业向深度加工、运输、营销等纵深发展,既可以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又能够确保资本不断增值,实现支农与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
(五)建立风险监察机制,编织监督制约网络
农村信用社通过在内部建立业务操作层和管理层的自律性管理、稽核部门的监督性管理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再监督管理,编织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层层有效的监督制约网络。
1、业务操作层和管理层的自律性管理。改变农村信用社决策的高度官僚化和盲目性,真正建立起信贷决策者和责任者的自律性管理。进一步完善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科学界定各个业务流程的责任,做到调查、评估、决策管理、监控等部门权责分明,责任到人,收入到人。要在审批、经营、监控等各个环节和每条经营线上建立起一个职责分明、相互制衡的责任体系;合理确定考核指标,将与信用管理相关的指标具体落实到业务部门和人员;对业务部门和人员的考核实行以本息到账为标志的收付实现制标准。
2、稽核部门的监督性管理。信用社可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从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各种工作程序、手续制度等方面建立和完善稽核监督工作管理制度和操作机制,使稽核监督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具体要求和明确规定,规范稽核监督工作。让稽核监督人员真正做到按法规办事,按制度办事,坚持严密细致的工作作风,抛弃粗放式、过场式的检查,做到宁精勿滥,宁细勿粗,敢于和善于发现揭露问题,真正把再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3、纪检监察部门的再监督管理。农信社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督促“一把手”在信贷管理上处于“超脱”地位,防止其又操作、又审批又管理,避免道德风险和腐败行为。
(六)建立风险追究机制,严格奖惩化险降比 论农村信用社风险的形成及防范措施(四)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