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机与危机管理
2.中国公共危机管理的现状与问题
3.中国公共危机管理的应对之策
内 容 摘 要
加强政府危机管理,对于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对危机和危机管理的认识为基础,分析了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的现状,指出公共危机意识淡薄,对公共危机的基本特征认识不够,公共危机管理机制落后,缺乏法制规范是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了回应政府公共危机管理面临的挑战,我国政府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方位地加强公共危机管理。本文提出的应对之策有:建立政府危机管理的预警机制,增强对公共危机的可预见性;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强化危机发生后政府处理危机的能力;建立处置危机的权威机构和相关体制,提高公共危机管理的科学性;动员全社会参与危机救治,增强社会认同;加强信息流通,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强法制建设,使公共危机管理法制化。
政府公共危机管理
[关键词]公共危机;政府管理;问题;对策
居安思危,治不忘乱。在经济全球化和政治多极化的国际形势下,我国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发展的机遇可能平地而生,而灾祸也可能从天而降。传统的安全威胁因素和非传统的安全威胁因素相互交织,使我们面临诸多的严峻挑战。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国家发展所面临的风险和危机出现的可能性也在不断增加。因此,加强政府危机管理,对于国家成功避免和驾驭各种风险和危机,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危机与危机管理
人类社会的发展始终与各种各样的危机伴生共存,危机对人类正常生活的干扰和冲击是巨大的。危机引发的现实危险会中止和平进程,瓦解正常的社会关系,破坏正常的生活秩序。危机迫使相关系统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出反应和抉择,采取有效的控制或调节行动,以维持系统的生存。[1]危机是一种导致社会偏离正常轨道的危急的非均衡状态。危机导致社会偏离正常轨道,对社会的公共安全和稳定造成重大影响,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建立健全危机管理体系,并通过研究危机、危机预警和救治危机,恢复社会的均衡状态。[2]
考察危机发生的原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自然产生的,如地震、洪水、雪崩;二是人为引起的,如恐怖事件、经济过度波动。人的行为也会引发自然危机,如大量排放工业废水污染河流导致生态恶化;大量砍伐森林导致植被破坏形成洪水或干旱;乱吃野生动物引起流行疾病,等等。自然危机是天灾,具有不可抗拒性。人们对自然危机的认识、研究相对较早且深入,对自然危机的管理机制也比较成熟。政府基本能够比较准确地预测自然危机,提前采取措施,开展有效的救治行动。比如地震、洪水、台风等天灾的预警和救治,可以把自然危机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人为危机是人祸,更具偶然性,危害也更大。人们对人为危机的认识还很不够,政府对人为危机的预警、动员、救治的研究也相对较少。这是危机管理的薄弱领域。
危机性事件会导致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趋于崩溃,在较大程度上和较大范围内威胁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引发社会恐慌、瓦解正常秩序。危机性事件的致命威胁,源于它的突发性和危害性。其突发性在于,既可能没有人确切知道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会发生怎样的危机,也没有人能确切预知危机的后果;既可能由一些小事引起,也可能根本没有任何先兆就引发了危机。其危害性在于,它所导致的社会混乱、经济衰退、秩序失衡,程度是严重的,范围是极其广泛的,对人们心理的负面冲击和伤害是难以估量的。仅就SARS(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即“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症”,在中国大陆被称为“非典型肺炎” )疫情而言,据《远东经济评论》报道,这一疫情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巨大的,世界卫生组织估计非典型肺炎已造成全球经济300多亿美元的损失,其中给中国经济带来的损失超过39亿美元[3]。
正是由于危机性事件的突发性和危害性,“危机管理”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和不断深入的思考。“危机管理”已经超越其原来的企业管理领域,被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公共关系等各个方面。广义的政府危机管理,是指政府工作人员在危机意识或危机观念的指导下,依据危机管理计划,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危机事件进行预测、监督、控制、协调处理的全过程。狭义的政府危机管理通常与危机处理的概念一致,指对已经发生的危机事件的处理过程。[4]
2.中国公共危机管理的现状与问题
中国历史上自然灾害频仍,中国人多灾多难。洪水、干旱、蝗灾、地震、瘟疫……数不胜数。道不完的苦难艰辛,数不清的人间惨剧。历史上的教训应当总结,近年的灾难性危机更值得人们思考。对于国人而言,火灾、洪水、地震、各类安全事故时有所闻,安全问题天天都讲。2003年岁初的“非典”危机和2004年春季的禽流感疫情,2007年的“5.12”汶川地震、近几年的禽流感、牛羊的口蹄疫等对政府和社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进行了全方位考验,再次提出了严峻的问题,又给我们上了极其生动的一课。
尽管各级政府经过无数次危机的考验,积累了一些应对的经验和办法,但是,以往政府在处理这些危机时,往往是就事论事,并没有上升到危机管理的高度去认识,用科学理论来指导具体的管理实践。当问题出现以后,往往临时组织一个班子,根据情况具体处置。这虽然也能够解决一时的问题,但是处理危机的成本很高,矛盾不少,表现出面对灾难时应对措施的临时性和政府调控的弱化。近年来,我国应对各种危机所暴露的问题是多方面的,现状是不容乐观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
2.1公共危机意识淡薄。政府官员、公共管理者以及社会公众的危机管理意识淡薄,在政府管理过程中对危机管理的认识不足。建立健全政府危机管理体制的基本前提应该是转变观念。我国危机管理的宏观机制是非常欠缺的,究其原因,就是认识不足。尽管在亚洲金融危机中,我国采取了必要措施而从容度过,表现出我国应对危机的胆略和智慧。但是危机管理的核心在平时,在于预防,而不在于出现了危机之后的力挽狂澜。出现了危机之后再去应对是一个方面,但更重要的方面是建立起危机应对机制。我们现在对一些事故,比如煤矿瓦斯爆炸、空难等等有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条例,平时加强防范工作,出了事故之后可以根据条例确定相应的责任,对事故的定性和处理有一套办法。但是,更加宏观的、系统的危机管理却没有提高到应有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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