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国从古至今住房不均、不公的现象一直存在,在古代社会由于封建等级原因,老百姓的民生状况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近年来政府对民生问题越来越重视,住房保障问题也越来越受关注。虽然住房保障得到重视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我国住房领域出现的系列问题不是孤立和偶然的,其背景和影响因素比较复杂,是在特定发展阶段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一)城市化发展快,消费结构升级。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发展迅速,人口流动加速,大量人口流入城市,城市经济在短期内得到快速发展,人们的经济状况也随之得到提高, 居民的消费结构升级,加上外来文化的冲击,部分居民的超前消费观念、居民对房价快递上涨的心理预期等因素的叠加,促使我国城镇居民住房需求集中释放,导致住房领域各种矛盾凸显。
(二)地区及大、中、小城市差异大。由于大城市发展快,聚集了更多的资源,就业机会多,教育资源多,配套设施完善,人员集中,造成土地资源紧张,购房需求大增,所以房价涨幅快,加上一些投资客的进入,开发商的炒作,媒体的不实报道,市场监管不到位,大城市房价一路飙升。作为城市的低收入水平者,在大城市的住房困难问题愈加明显。相反在一些中小城市地价便宜,人口少,所以房价相对便宜,这就造成了房屋资源分布不均,大城市一房难求而中小城市房屋资源过剩,大城市的住房问题更加突出。
(三)历史原因影响。我国由于历史原因,经济发展慢,城市化发展也是近些年才发展起来,商品房相对出现的较晚,住房保障问题也是这几年越来越突出的问题。所以市场机制和规则尚不健全、不完善,市场的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还比较落后。同时,对政府在住房领域职责的认识尚不清晰,也影响了政府住房保障措施的实施。
(四)城市化发展带来的挑战。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一书中指出“一切历史时代的被剥削者,几乎都无例外地遭受到住宅缺乏的威胁。在资本主义时代,工人阶级本来已经很恶劣的居住条件,因人口大量涌进城市而更加恶化,不仅房租大幅度地提高,甚至难于找到住所,这不仅伤害了工人,也打击了小资产阶级”。
(五)国际因素。由于流动性过剩、人民币升值预期、国际投机因素加大等宏观经济乃至全球经济的诸多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国内住房市场的矛盾。
三、我国住房保障政策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普遍上涨,商品房价格出现了大幅度的上涨,经济适用房价格通过二手房买卖也大幅提高。房价已经成为各大网络媒体和公民谈论的热点。究其原因,我们的住房保障政策还存在一些问题。
住房保障政策不够完善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了保障居民住房,目前虽然建立了严格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但他们仍存在很多问题:
1、调查监督不到位
许多开发商为了抬高房价,联合媒体发布一些不实的报道,引起老百姓的恐慌心理。许多老百姓看着房价日益高涨,只有早些努力买房,其实许多所谓的开盘售罄不过是开发商捂盘罢了。对于这些情况政府并没有出台强有力的遏制打压政策。
缺乏住房普查统计数据,住房保障缺乏长期规划
我国房屋分布、分配极不均匀,对于房屋总量和人均住房而且对于住房保障缺乏长期规划。因此,很难准确地把握住房困难的实际情况而做相应的措施。这些制度随着市场的发展仍然需要进一点改进和完善,尤其是在具体执行环节还需要加强,相关的制度配套措施还不够健全。
廉租房宣传推广力度不够
虽然我国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廉租房,但是廉租房知道的人并不算多,应加大宣传力度。
经济适用房申请审核不够严格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它的申请应该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但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却存在一些弄虚作假的情况,有些不符合条件的人为了买到价格便宜的经济适用房就通过各种找关系达到目的,这样,一些保障性住房被高收入家庭或已经一套或多套住房的家庭所租用或购买。如福建龙岩公务员“团购”保障房事件,深圳市近300人涉嫌隐瞒资产骗取保障房事件,山西忻州限价房成公务员小区,干倒卖赚5千万。更有苍南县“850套保障房房源近9成分给公职人员”的事件,原本一生民生保障制度被有心人利用,严重影响了符合购买资格的购房人的利益,所以国家及各级政府应加强审核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对于弄虚作假的情况加大处罚力度。
为了杜绝这种情况应该加强审核,并且加大弄虚作假的处罚力度。
具体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1、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住房保障供需之间失衡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人口越来越多,各种需求人群也不断增加。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和普通商品房和高档住房的市场供应结构比例失衡,不能满足各个层次消费者的需求,尤其是不能满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2、选址、设计方面的不合理,造成“经济”不“适用”的现象
少数地房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交通、医疗、教育、商业等配套设施没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性住房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影响了使用功能,出现经济适用房“经济”不“适用”的现象
落实过程中,政府管理职能缺失
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缺乏应有的态度和决心。一些官员认为,拿出一定的土地建设经济适用房,意味着地方政府不能再通过经营土地获取巨额土地收益,还有的地方官员认为,建立住房保障制度,解决广大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对于提升自己的下线显然有点“慢”,不如单纯追求GDP的增长速度那么突出,不能给自己“成绩单”上加分。在这样的思路主导下,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共财政支出严重。一方面,政府部门土地出让中获得大量收益,另一方面,却不愿意为建立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体系出钱。 而且目前大部分城市的政府部门没有设立专门负责经济适用房开发和分配的机构,有关职责都是由开发商承担。由于开发商实际掌握开发的户型和面积、房号的发放等“实权”,采虚报成本、加高楼层、增加商品房比例、炒号、利用物业公司进行利润补充等等一些隐秘而繁杂的花样,政府的监督管理难以企及。
(四)缺乏健全的金融支持体系
一直以来,住房保障制度都存在着资金来源单一和融资困难的窘境。住房保障体系实际上是政府向居民一种公共产品,其目的是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实现社会收入的再分配,使广大的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家庭也能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从而保证社会公平。中央财政给予补助,几乎完全是政府无偿投入(廉租房租金往往还不够支付房屋维修费用)
现有住房保障制度下的民众心声
中国的房价已经到了没有最高只有更高的时候了,现在的房子不是用来住的而是用来炒的,但凡手上有钱的都投进了楼市,这是升值最快的方式,也是在国内最稳定的理财方式。人人谈房色变却都想进去分一杯羹,不可不说这真的是一种病态的心理。打开报纸、网络、电视全民热议房价,特别是中低收入阶层,房价的涨幅已经远远超越工资涨幅,作为工薪阶级的我们只想房价稳定在我们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工作的同时也能享受一下美好的生活,能真正的去生活,不用每天为一个栖身之地而犯愁,或许奋斗一生也买不下一个栖身之地。
住房问题引发的一些列社会问题
房价问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成为挑动各方神经,引发如此广泛持久争议的焦点议题。房地产价格不只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当今中国的房价收入比已经数倍超出1:6的国际通行标准,甚至房价绝对值也全面赶超发达国家,也就是说,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房价全面超越资本主义高级阶段的欧美房价,高房价之痛已将人们的幸福感扫荡一空的时候,我们惯常所称的优越性体现在何处?那么现有的住房问题引发了那些社会问题呢?
政府公信力度缺失
作为政府机关其宗旨本就是为人民服务,现在连老百姓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之住房问题都得不到保障不可不说是严重失职,出了问题没有行之有效的解决政策而任由其变本加厉,愈演愈烈实在是让民众失望,这样的政府背负着百姓的骂声还心安理得的居其位拿着纳税人的钱不为纳税人谋福利这样的政府怎么会获得老百姓的信任,看着满天飞涨的房价,看着政府为了敷衍百姓而出台的不痛不痒的调控政策,看着愈拍愈高的土地价格,口口声声说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是不是应该说是给有钱人住的吧?言行不一致的政府何来公信力,部位百姓谋民生的政府何来公信力?
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
随着房地产的发展,城市化的进程,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也不断拉大。房价的飞涨产生了一系列财富转移效应,不利于社会公平,在此过程中,受益最大的是房地产开发、炒房团、地方政府和拥有数套房的富人。对于刚需人群无法从中受益,所以富人更富,穷人更强,社会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
房屋质量问题堪忧
房地产是一个暴利行业大家都知道,而且按照目前的市场,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快,商品房的需求巨大,为了在这个暴利行业里分得一杯羹,大大小小的开发商步入房地产行业,有的开发商财力、技术有限,但又希望在短期内回笼资金,加上政府监管不到位,大批量的楼盘在短期内盖好,我们经常能在一些媒介上看到业主拿到新房投诉房屋质量事件。随着建筑材料成本的上涨、地价上涨,开发商难免会偷工减料,特别是资质尚浅的小企业,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这样盖出来的房屋质量又能有可靠呢,但是房屋质量问题是关系房主居住安全的大事件不可不重视。
环境问题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兴起,只要是稍有名气的自然景观区都有了开发商的身影,依山盖楼,围湖建房,原本的青山绿水因为人类的大量聚居而受到破坏,城市也是一样,大批楼盘兴起带来建筑污染,噪音污染不仅破坏环境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出行。
家庭稳定受到冲击
曾几何时房屋可以主导我们的婚姻家庭关系。有的人为了拆迁时多获得一些补偿,假离婚。有的人为了规避国家的限购政策,假离婚。还有的兄弟姊妹之间为了争夺父母留下的房屋不惜大打出手甚至对簿公堂,原来在房子面前我们是可以如此现实的。
六、如何解决目前的住房保障问题
(一)完善住房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成立相关监督部门要求各级政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目前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基本上都是以文件或通知等来确定而鲜有法律的规定,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现有的住房保障政策已经不能解决很多问题,也暴露出很多弊端。所以住房保障不能仅停留于短期的政策层面,而要将其作为一种长期的规划来加以考虑。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必须包括有关住房保障的住宅法或住房法,不仅要有国家的法律法规,还要有地方层面的法律法规,从中央到地方层层细分根据本地区特点建立起适用本地区的住房保障法律法规,并且成立相关的监督部门,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必须严惩,真正保证法律的公平公正性,保障相应人群的利益,在这监督部门也可以将实际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对于法律法规的完善也有促进作用。
(二)转变思想,规范房地产市场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居住属性是住房的基本属性,投资投机属性属于住房的派生属性。离开了居住属性,住房的投资属性要么不复存在,要么只能对社会产生负面效应。投资属性作为派生属性,必须服务于基本属性。现在的房价之所以这么高就是开发商的恶意炒作加上炒房团的介入,造成所谓的“供不应求”现象,使民众产生恐慌心理,从而让更多的开始进入房地产交易市场,造成房价节节攀升,贫富差距越来越多。要解决当前的住房问题,对于这些恶意炒作人群必须严惩,可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可以加强行政监督、检查的力度,规范行业管理、严格限制价格。
(三)规范网络媒体,严惩虚假报道
现在的网络媒体非常发达,确实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是政府对于网络媒体的监管工作做的很不到位,很多媒体为了博眼球,为了利益,往往发布一些虚假的消息,给人们灌输错误的信息,房地产也是一样,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联合媒体发布虚假消息,所谓的“开盘售罄”“连夜排队购房”,房价走势分析,有多少是真实的?对此,政府应加强对网络媒体的管制并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对于报道虚假信息的媒介应取缔其资格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因地制宜,经济发展考虑地区平衡性
现在的住房问题之所以如此突出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经济发展不平衡,由于国家政策导向原因使某些城市发展迅速,这些城市的发展吸引了大量的人员,人员集中物价上涨,收入呈现阶级性,住房保障问题就出现了。所以为了缓解问题,国家应考虑各地区应均衡发展,大城市要发展小城市也要发展,发达地区要发展落后地区也要发展,只有地区发展平衡了,人员就不会这么集中,住房问题也就不会这么突出。
(五)政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住房的宏观调控
1、明确住房市场的宏观调控目标
政府对住房市场进行调控的长期目标,应是保持住房供求的总量平衡。考虑到近年来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过大,社会反映强烈的现实开发部,政府近期调控目标应重点集中在防止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和增加中小户型的供给方面。
加强各部门在住房市场调控中的协调
围绕调控房价和调节供给结构的近期目标,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在住房市场调控方面的协调力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调控的职能分工,统筹协调各种调控政策,防止出现各自为政和政策措施相互矛盾的情况,提高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六)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拓宽资金来源
资金问题是各国提供社会保障性住房普遍面临的一个难题,我国要发展社会保障性住房,知心朋友完善公共财政职能,拓宽资金来源。可以通过包括财政性住房资金即通过财政拨款获得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基金、住房公积金妇委会增值收益、专项保障性住房房地产投资基金、出售公房收入、发行债券和接收社会捐赠等系列渠道来获得投资。如济南成立的全国首支专项投资保障性住房的私募基金“安居基金1”。字的成立为保障性住房和城市建设融资创造了新的模式。除此,政府还要完善贷款担保机制,降低中、低收入居民申请贷款的门槛,增强其购房能力,促进住房保障制度的顺利构建。
七、结语
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网络越来越发达,信息愈来愈公开,国家提倡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小康,和谐社会。其实作为老百姓,我们更关心的是政府对民生的关注和投入。住房是最基本的生存必须条件,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一个重要内容。住房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应加以重视,从实际出发,广纳民声,早日制定出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从而争取早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理想,真正实现和谐社会。
参 考 文 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宅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文件)
[2]、《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3]、恩格斯:《论住宅问题》,《社会民主党人报》,1887年3月
[4]、杨琳、何芳:《“居者有其屋”—住房保障制度的内涵探究》,《中国房地产》,2006年8月
[5]、王凯、侯爱敏、翟青:《城市农民工住房问题的研究综述》,《城市发展研究》,2010年
[6]、周雷《基于机制设计理论的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经济适用房政策的研究》,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