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燃气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现实情况呈现出的问题主要是,由于经济社会转型所带来的道德标准的混乱,同时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尤其是对燃气企业如何履行社会责任并没有太多更深入的研究,缺乏完善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评价体系。而且,我国燃气企业以及政府监管部门的社会责任意识都普遍比较淡薄,存在企业趋利行为与政府监管缺失。故此,我国燃气企业社会责任出现了诸多问题。具体分析来看:
1.燃气企业存在着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意识不足的问题
安全保障义务是燃气企业所担负的社会责任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之一。在我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第1款,安全保障义务是指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应尽的合理限度范围内使他人免受人身、财产损害的义务。同一般经营企业相比,燃气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中最为重要的部分。
但是现阶段,我国对燃气企业在经营前、经营中或事故后应依法担负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应承担什么样的侵权赔偿责任,至今法律规定不明确,各方意见不统一,主要存在三大问题:即从业人员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意识淡薄;燃气相关立法位阶低、约束力差;燃气行业有关配套政策不到位。具体表现在:经营者过于追求企业利润而忽视安全保障义务;从业人员普遍缺乏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相关法律知识;有关人员对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后果认识不足;国家尚无燃气行业相关法律;有关燃气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对燃气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规定不够明确和完善;对燃气企业的微利性甚至是亏损性缺乏支持;对燃气企业业绩的考核不够合理。
鉴于此,如果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能正确区分燃气企业与一般企业在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方面的巨大差别,仍然坚持统一以利润等经济指标为考核重点,就会错误引导其将盈利作为头等大事,而忽视了履行社会责任。
2.燃气企业存在着履行社会公共服务义务竞争不足的问题
社会公共服务义务是燃气企业所担负的社会责任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之一。从西方发达国家来看,由于天然气发展所处发展阶段及利用方式的不同,各国燃气企业的发展模式和竞争战略也各不相同。以英、美两国燃气行业为例,它们成长的过程都经历了垄断、长输管道开放、批发环节开放到终端销售环节开放四个阶段。从外国发展燃气企业的经验和我国燃气企业的发展情况可以看出,燃气企业的垄断经营地位很有可能导致企业缺乏竞争活力,造成生产效率低下,社会公共服务质量下降。尤其是一些在计划经济时期延续下来的垄断企业,习惯坐享既得垄断利润,极力排斥市场竞争。
3.燃气企业存在着缺乏企业内部监督督促机制的问题
由于燃气企业内部没有建立相应的机制和标准,即对企业如何承担社会责任,没有相应的监督督促机制,使得燃气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工作,远远没有上升到企业发展战略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认识高度。而环境是涉及全社会的大问题,牵动百姓生活、公共安全和城镇发展,牵一发而动全局。这就势必要求燃气企业必须优先考虑环境安全,积极协助政府,尽最大能力承担社会责任。
4.燃气企业存在着缺乏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评价体系的问题
目前我国并没有在法律上对企业社会责任下一个明确的定义,更没有出台适用燃气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而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则是分布在相关的法规文件中,还很不完善,也没有更高位阶的法律规定,即从法律层面就燃气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制定刚性的评价体系。因此,燃气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法律评价体系缺失,没有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置于公众和社会监督制约之下,极大地制约了其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效实施。因而,在满足利益相关者期待方面,不能持续坚持和推进,在创造员工个人职业发展环境方面,缺乏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不能做到量才使用。
5.燃气企业存在着缺少政府监管部门推动引导的问题
政府是推动和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导力量。在我国,政府监管部门在引导和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长期以来意识淡薄、办法不多,特别是对燃气企业体现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违规行为、漠视行为,要么行政不作为,要么执法不严,要么配套政策不到位。由于政府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的缺失,特别是没有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机制和管理机构,导致某些燃气企业有恃无恐,对扶贫救助装聋作哑,对公益事业不管不问。
三、燃气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对策和建议
(一)履行社会安全保障义务
众所周知,燃气泄露、爆炸等恶性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政治稳定与发展都带来巨大威胁。因此只有国家立法机关尽快完善燃气立法,政府加强宏观控制和政策指导,企业明确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树立依法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意识,才能有效促进燃气企业认真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1.完善立法,规范燃气经营行为
燃气特别是天然气,是近年来我国发展迅猛的清洁替代能源,对于我国大力倡导的绿色经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因此,我国应对燃气进行立法,对燃气行业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进行规范,提高燃气立法的层级,才能为燃气产业的健康发展和燃气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2.加强政策指导,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1)改善燃气企业生存环境,保证其有能力增加安全保障方面的投入。政府应加大对燃气安全的投入,积极开展燃气安全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先进燃气安全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步伐。
(2)完善考核机制。对燃气企业的业绩考核,要依据客观公正、责权利统一、全方位考核的原则,将燃气企业安全保障义务履行情况纳入基本指标,促进燃气企业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为己任,鼓励燃气企业自觉行动起来,认真履行义务,承担社会责任。
3.增强经营者依法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意识
(1)普及燃气企业安全保障法律知识。要让燃气企业管理者甚至每个员工都能熟知和掌握燃气企业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
(2)加快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所需资金的投入,真正形成燃气企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长效机制和“群防、严查、重处”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
(3)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及宣传平台,大力宣传燃气企业的社会公共职能和贡献作用,全覆盖全维度宣传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一方面促使社会公众对燃气企业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作为给予理解配合;另一方面促使燃气企业减少燃气事故的发生,真正担当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责任。
(二)履行社会公共服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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