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利率水平将由政府管制转变为由市场资金供给决定,利率在某种程度上要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出资源配置状况以及市场需求状况,还需要一定发育和发展程度的金融市场与之匹配。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建设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并呈现出如下特征:金融市场成交量不断增长,达到历史最高水平;金融风险整体可控,金融市场规避风险功能有效发挥;金融市场参与主体呈现多元化特征;金融市场制度更为规范有序;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长久以来,我国金融市场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在指导货币政策决策制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也为我国实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中国金融监管系统逐步健全
1.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健全
建立科学完备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是实现利率市场化的前提条件。我国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是伴随金融机构成长而逐步建立起来的,在此过程中,国家主要通过出台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使得相关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系统的不断完善有效降低了利率市场化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潜在风险,为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营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金融监管法律体系的完善有助于克服在实践过程中政策性文件执行力不强、法律效力较弱的缺陷,使其与国际立法原则相契合,从而更好能够更好的适应利率管制逐步放开的趋势,为实现我国利率市场化提供必要的法律基础和保障。
2.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性加强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分业监管是我国金融市场监管体系的一大特征,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在业务上相互交叉、渗透的现象。为此,我国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已经建立了监管协调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监管机构之间信息进行充分的共享、沟通与合作,极大的保证了各监管部门所获得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使得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能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发挥,改变了传统分业监管所产生的监管缺位现象,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性加强提高了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监管的有效性。
3.风险性监管和创新业务监管能力增强
长期以来,我国金融监管当局更多的是注重对于金融市场行为合规性的监管,而较少关注金融风险性问题,但随着国际金融监管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国监管的重点也已经逐渐由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监管和风险性监管并重的局面演变了。与此同时,由于受到国际金融创新环境的影响,我国目前的监管也已经不仅仅针对传统的金融业务,诸多金融监管机构也已经逐步开始关注金融市场上的创新服务项目。在新形势下,我国金融监管当局制定了一系列旨在促使监管机构变革的监管措施和政策,逐步加强了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创新性市场和产品的监管,在日新月异的市场环境中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的应变能力以及均风险性监管和创新业务监管能力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增强。
三、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及其推行过程中的阻碍
(一)中国利率市场化的发展进程
1.中国利率市场化的初探过程
我国利率市场化最早从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大致到1995年结束,这是利率市场化的初探时期。在这段时期内,中国政府制定了相关措施旨在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探索,我国最早关于利率市场化改革提法最早出现于1993年的中央文件之中,可以说,在这一阶段,我国政府对利率市场化已经高度重视,并在实践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经验,这也为之后正式实施利率市场化改革提供了帮助。
2.中国利率市场化的发展过程
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于1996年正式启动,中国于1996年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上限,由拆借双方自主定价。2004年,实现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贴现市场、外币存贷市场的利率市场化,存贷款利率实现半市场化。2005年,改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的管理浮动汇率制。2007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正式运行,其货币市场基准利率地位逐步确立。2010年,中央银行进一步推进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并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如今汇率已具较高程度的自由化。
3.中国利率市场化的发展现状
到目前为止,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步伐仍在进行中,在这段时间里,中国政府通过借鉴其他国家经验,总结前一时期教训,结合中国国情,开展了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渐进式的利率市场化改革。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实施了两次非对称降息,由此出现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信号,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从此中国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完全市场化。中国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已经放开,虽然在定价机制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但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可以说已经基本实现。
(二)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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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市场化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利率市场化障碍及对策(四)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