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开源节流并重,建设节约型社会
能源是城市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城市功能正常运转的基本保证。在“十一五”期间,尤其在2008年之前,是北京市全面建设现代化的关键时期,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会带动能源需求总量的持续增长,从而会进一步加剧北京市能源供应的紧状况,也随之加剧北京市能源供应对外的依赖程度,造成能源供应的安全隐患。我认为在供热方面要开源节流,建设节约型社会。在确保能源稳定供应的条件下,将节能作为战略方针长期予以贯彻,实现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目标。在能源利用的各个环节发展节能型产业,倡导节能型的生活方式,推广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供热的节能措施中,一方面要建筑本身节能,另一方面要严把供热系统的每个环节,以先进的供热设备、供热技术为支持,以价格机制作为调节,政府的法规、政策予以引导,加强服务管理,杜绝从一次系统到二次系统的整个供热系统的能源浪费。
(七)供热改革的风险评估
任何一种形式的改革都是有一定风险的,城市供热体制的改革也不例外,同样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在城市供热体制改革过程中如何即革除了旧体制的弊端又避免了因改革形成的风险是我们应当认真研究的现实问题。
前面我们已就现行城市供热体制进行了分析,需要通过供热体制改革来解决的问题也很多。在城市供热体制改革过程中应对问题进行分类,按解决问题的难易程度、轻重缓急、资金和技术条件保障的可能性、风险的大小、核心问题和一般问题编制供热改革方案,并逐步加以解决。
比如:取消热费包费制,推行谁取暖谁付费的原则就是核心问题,虽然风险较大仍应放在优先的位置。因为只有供热费及时足额收缴才能保证供热企业的正常运转,进而保证热用户的正常用热。但这一改革必须科学合理地确定供热费收缴标准(即价格),切实考虑供热者、各类用热者(特别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的负担和承受能力以及财政补贴的支付能力。否则存在着很大的风险性。
再比如:供热计费办法的改革问题。现行供热体制冬季采暖计费方式多为按建筑面积收费,如果改为按用热量来计费必须对现有民用建筑物内的供热系统进行大的改造(包括加装热计量仪表、控制阀门、管线改造等),需要有大量的资金支持。资金如何筹措?是由政府协助解决还是由热用户(房屋产权人)承担,其承受能力如何,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问题。
总之现行的供热体制是在几十年的经济和社会条件下、社会环境背景下形成,我们不可能企图用一个命令、一个文件、一个很短的时间(一、二年)把所有的问题解决处理完。因为供热改革它涉及经济利益、资金投入、技术设备和法律支持等方面,特别是在收取供热费及供热系统改造费用时,应坚持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原则,充分考虑社会公平,满足困难家庭的需要,同时兼顾各方面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引文注释:
(注1)杨宏山:《市政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4月第一版第155页
(注2)马彦琳 刘建平:《现代城市管理学》,科学出版社,2003年6月第一版第29页
(注3)徐忠堂:《发展中的中国城市集中供热》中国能源网
(注4)张 睿:《试论我国城市供热体制的改革》,《城市管理与科技》,2005年第4期,第180页
(注5)张 睿:《试论我国城市供热体制的改革》,《城市管理与科技》,2005年第4期,第170页
参考文献:
1、杨宏山:《市政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4月第一版
2、安维、陈无荧、孙健升:《管理学原理》,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马彦琳 刘建平:《现代城市管理学》,科学出版社,2003年6月第一版
4、陈振明:《公共管理学》,人民大出版社,2003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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