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的《建议》明确提出:完善增值税制度,实现增值税转型。增值税转型即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应当说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已经在理论界和经济界形成了共识。问题是转型的时机选择和范围确定。
笔者认为,就目前情况而言,增值税在全国统一转型的最大难度在于对财政收入存量的影响太大。有专家统计,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预计每年影响税收收入上千亿元且逐步增加。但用发展的眼光,从增量的角度看,减收影响未必如此之大,即使减少1000亿增值税,理论上也要拿回二、三百亿所得税。基于此,可以考虑分步转型,首先允许企业抵扣购设备所含税款,然后再允许企业抵扣厂房投资所含税款。有专家测算,只对设备进行抵扣的方案,对税收的冲击最小,减收大概在300亿元左右。如果从稳定收入减少收入风险出发,可分区域推行试点,就我国现在的情况看,除了东北地区,试点范围可扩大到西部地区。
(二)关于消费税的改革问题
从法理上讲,消费开征的目的,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引导消费。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促使消费观念的更新和商品的升级换代,因此,对奢侈品和普通消费品的定义须因时而异,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亦应不断调整。现行的消费税征收范围显然已不适应时代的要求,应当进行调整。对那些已经进入千家万户不再属于高档消费品的项目,如普通化妆品、普通白酒等,不再征收消费税;而对那些不利于环保的消费品,比如汽油、柴油,以及资源再生缓慢的产品,比如实木家具等,应当征收消费税;部分高档服务消费行为,比如高尔夫、桑拿、高级卡拉OK等行业,可征消费税。
总之,消费税的课税对象,当有退有进,税目易少不宜多,税率必须差别化。
(三)关于出口退税制度的改革
改革现行的外贸出口退税制度无疑是正确的、必须的。问题的关键是改革既要重视政策的统一性和制度的规范性,同时还应兼顾生产力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地区间的特殊性和客观性。长期以来,我国财税改革受“保既得利益”思想支配,“保基数”办法应运而生。东部地区起步早发展快,出口规模大,因而退税基数大,中央支助多;西部大多地区则反之,即使奋起直追,很难在一定的时间内超越东部现在基数水平。根据中央先进地区支援落后地区、先发展起来地区多上缴利税支持后发展地区的“共同富裕”原则,出口退税新机制应当淡化“保基数”的惯性做法,即凡出口退税,中央地方一律按统一标准办理。
(四)关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
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最大的问题,就是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造成了不公平竞争。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是大势所趋,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进行合并。如果取消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优惠,就意味着中国提高了外商的所得税负。在国际的减税政策和国内的客观上增税政策的相互作用下,外资流向会发生转移。如果合并企业所得税制,让内资企业享有与外资企业同样的税收待遇,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收入势必会下降,收入下降又会对财政形成冲击。在此情况下,有两种观点,一是“冷处理”,最好给企业所得税合并一个缓冲期,逐步推行。二是“热处理”,积极能动地改,通过税率的适度降低,使外资企业虽减少了优惠但不增加税收负担,使内资部分企业的高税负降下来,更好地参与市场经济的平等竞争。笔者认为,积极能动的“热处理”,显然好于“冷处理”,长痛不如短痛,更为重要的是,符合“简税制、宽税基、低税负、严征管”税收原则。
(五)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在2005年10月22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中,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由原来规定的800元提高到了1600元,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由此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新时期我国税制改革的思考(六)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