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还促进了乡村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换、城乡统筹发展,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的衷心拥护和支持,是党在农村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资料来源(注四)
(二)实施“农业新政”,工业反哺农业的新政。
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问题, 工业之所以要反哺农业,这是因为农业是一个天生弱质的产业。按照恩格尔定律,经济越发达,农产品消费比重越低,在完全市场条件下,它不可能达到平均利润率。因此,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其他产业必须\\\"反哺\\\"农业。从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来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两个趋向反映了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
目前我国已进入了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财政反哺农民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实力。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找准工业反哺农业的\\\"抓手\\\"。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实现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并向农村倾斜。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比较突出的就是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不合理 当前,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缩小城乡差距,最直接、最方便的方式就是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并向农村倾斜。在减免农业税的同时,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就目前农村的情况而言,首要任务是要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和支持,全面提高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制止农村教育下滑的趋势。从长远来看,教育或许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最根本方式。同时加大对农村公用事业、基础设施以及科技的投入与支持,为农村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如果国家能用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补贴,虽未直接增加农民收入,但能大大降低农民生产和生活的成本,对农民生活状况的改善能起到非常实际的作用。
把农民增收放在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中考虑,统筹部署农村发展。工业反哺农业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农民收入\\\"的衡量标准,是农民的劳动力要素、资金要素和土地要素,投入到农业、农村和农村外各个领域时,能够获得与非农集团所拥有要素等同的收益。要达到这一目的,就需要建立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的市场体系,把农业和农村经济放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统筹部署。消除妨碍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使更多的农民成为市民。政府需要做的就是为这个转变创造条件,打破户籍藩篱,清除政策壁垒,建立城乡经济社会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有效体制。
“工业反哺农业”是发展农业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要求 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产业。随着人口增加和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将呈刚性增长。而农产品生产则受到耕地减少、水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恶化等因素的严重制约,增产的困难很大。我国可以适当增加一些进口来弥补不足,但作为一个大国,不可能过分依赖国际市场。过去的经验一再表明,每当我国增大主要农产品的进口数量,国际市场就出现短缺,价格会明显上涨。为确保十几亿人口的长期性粮食安全,提高国内资源利用效率是惟一出路。为此,就必须实行“工业反哺农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增强国内农业生产能力。
当前,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缩小城乡差距,最直接、最方便的方式就是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并向农村倾斜。在减免农业税的同时,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就目前农村的情况而言,首要任务是要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和支持,全面提高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制止农村教育下滑的趋势。从长远来看,教育或许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最根本方式。同时加大对农村公用事业、基础设施以及科技的投入与支持,为农村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 (三)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
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和提高土地利用率,是土地制度最基本的功能。从经济学思路来看,土地资源有两种不同的所有制模式和国家管理方式:一种是公共所有、政府集中分配;另一种是私人所有、市场自由调节。到底何种体制能合理地配置和利用土地资源,经济学界进行过长期的争论。从各国的实践来看,极端公共所有、政府高度集中分配的模式,不适应于由于社会经济结构随时变化而每时每刻发生的方方面面和成千上万有关土地事项的及时处理,不适应于市场经济对资源分配的要求,土地资源配置的时间过长、效率过低、组织成本太高。而纯粹私人所有、市场调节的模式,因土地资源的数量有限性、面积不能扩张性、空间固定性等特点,而发生城镇和生产力不能合理布局、私人土地位置垄断性漫天要价、基础设施等公共性产品的土地价格太高等问题。从目前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土地制度的安排来看,土地资源并不绝对是私人占有和市场调节,而大多是两种模式的组合形式,只不过是国家所有和私人所有的比重、国家所有的内容、对私人所有的限制和计划市场两种调节方式的组合等等不同而已。因此,在实际土地制度功能的考虑上,既要避免公共所有、政府分配模式的低效率,又要防止私人所有、市场调节造成的配置失效。这是我们设计和安排土地制度所需要思考的两个方面的功能。
在新阶段上,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即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将逐渐地让位于、突现出其生产要素功能,即提供高品质、满足市场需要的农产品,要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这样,农村土地政策和体制的价值取向,从而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机制也必然发生转换。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当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居于主导地位时,社会公平是首要价值目标。服从和服务于这一目标的资源配置机制,是行政手段。但当土地的生产要素功能跃居主导地位时,经济效率则成为制度设计的首先考虑的因素。国际经验以及中国近20年来的改革发展经验表明,只有以市场机制为基础,才能保障和实现资源配置效率的最大化。因此,以市场机制为基础配置农村土地资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出的必然要求。适应这一要求,我们就要全面检讨、寻找农村土地市场发育和成熟的制约因素,大胆推进农村土地改革,以保障和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的快速、持续发展。
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在很大程度上是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结构的调整。这一战略性调整的原则,是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和自然规律,必须尊重民心民意。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各地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主体大都是政府或集体,而享受其利益或承担后果的则是广大农民群众。在农村土地产权模糊的历史条件下,不是农民群众在市场的引导下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而是政府或集体依据所谓“统一规划”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这样,农民群众很难有内在动力,也很难有切入点参与和监督对“统一规划”的实施,很容易背离市场规律和自然规律,违背民心民意,导致灾难性后果。只有进行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在集体土地之上赋予农民个人一种独立的、明晰的、受法律保障的土地产权,才能让农民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主体。政府的统一规划才有可能建立在农民的广泛参与和分散决策的基础上,才能保证正确的方向。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要求土地相对集中和长期稳定,这也必须通过进行农村土地产权改革才能实现。
(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培育满足需求的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
针对目前中国农村金融的现状,许多专家学者都提出了今后如何推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意见,这些意见基本上可以概括为:进一步界定、分离出中国农业银行中的政策性业务,集中力量推进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由于农信社是目前农村正规金融中的主力军,因此对农信社的改革构成了今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相应地,绝大部分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建议也集中到如何进一步完善对农信社的改革建议上来。这些建议主要包括:
进一步加大农信社贷款利率浮动的改革力度,实现农信社利率市场化。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将农信社贷款利率浮动试点扩大到更多的市(县)以及更高的行政级别(从乡营业点扩大到县营业点),二是扩大农信社存贷款利率浮动的范围,以使农信社以更灵活的姿态提供农村金融服务。 首页 上一页 2 3 4 5 6 7 下一页 尾页 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