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前的中国金融体制是新中国成立之初在对旧的金融体制进行彻底改造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适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当时的金融体制也表现出高度集中的特点。在这一体制中,中国人民银行垄断了几乎所有金融业务 。
回顾二十年来的金融体制改革,主要的改革措施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央银行体系的建立
改革前的中国人民银行既具有金融管理职能又具体从事各种金融业务。1983年9月,国务院做出《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从此,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办理针对企业和个人的信贷业务,成为专门从事金融管理、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政府机构。
(二)金融组织体系的改革
1979年中国农业银行的恢复首次打破了大一统的传统金融体制格局。在此之后,与中国人民银行转变为专门的中央银行同步,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建立或恢复。四大银行各司其职,初步形成了一个专业银行体系。随后又组建了一批股份制银行和股份制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部分地区引进了一些外资金融机构等等。这样,我国金融机构的种类开始增多,金融服务向多样化方向发展。
(三)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
工、农、中、建四大银行在刚刚建立时各自有不同的服务范围,并且同时经营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1993年后,国家决定组建政策性银行,推动国有专业银行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业银行转化。同时允许各专业银行超出其原有领域进行交叉经营,以促进银行业的竞争。
(四)金融业的法制化和规范化,金融监管力度的加大
从金融体制改革的开始,国家就明确了改革要走法制化的道路。先后制定了《银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票据法》和《证券法》等一系列法制法规。这些金融法规的制定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金融秩序的稳定提供了法律保证,使得金融监管有法可依,对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起到了促进作用。
(五)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发展
在货币市场方面,我国逐步建立了同业拆借、交易所债券回购、银行间债券回购、银行票据贴现、商业票据贴现等多个子市场。经过一段时期的治理和整顿,上述市场的运行初步得到规范化。
二、金融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果及所面临的问题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果
1、利用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进行宏观金融调控,取得成效。1998年以来对货币政策调控方式和手段进行改革,包括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限额控制,实现货币信贷总量由直接控制向间接调控的转变;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恢复了存款准备金的支付清算功能,增加了商业银行信贷资金供给能力;允许商业银行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消费信贷;加大公开市场操作力度,增加交易品种,积极推进政策性金融债券市场化发行;同时扩大商业银行利率浮动范围。这些改革措施在治理通货膨胀和防止通货紧缩趋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建立了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各类金融机构分工合作、适度竞争的金融组织体系。截至2003年6月,我国共有3家政策性银行、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11家城市商业银行、758家城市信用社、35544家农村信用社、74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12家融资租赁公司、已重新登记的信托投资公司52家以及130家证券公司、57家保险公司和180家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
金融体制改革使中国金融业的实力不断增强。到2003年6月底,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20.7万亿元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15.9万亿元人民币。截至2002年末,全国保险业保费收入3053亿元人民币,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为778亿元人民币,人身险保费收入2275亿元人民币。保险从业人员150多万人,其中,保险代理人130多万人。
3、建立了由货币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和外汇市场组成的金融市场体系。各市场运行状况良好。
4、建立了分业监管的组织体系。我国实行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
(二)现在面临的问题
经过近二十年的改革,中国金融体制已经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并且这些改革总体上是顺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潮流的。当前中国金融体制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银行不良贷款数额巨大,导致潜在的金融风险,并对经济的良性发展造成障碍
银行不良贷款是指贷款业务中难以保证按期收回的部分。按照1998年以前我国实行的贷款分类方法,银行贷款划分为四类,即正常、逾期、呆滞、呆帐。后三类统称不良贷款。按照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行贷款按其风险程度又被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后三类属于不良贷款。因为第二种分类办法实行时间较晚,所以习惯上人们所指的不良贷款仍然是“逾期、呆滞、呆帐”贷款。
根据美国标准—普尔公司的估计,1996年中国的银行不良贷款达2000亿美元。按照1996年底1美元折合人民币8.29元的汇价折算,为人民币1.6万亿元。若以当年整个银行系统的贷款余额为基数,不良贷款比率为22.8%。1998年初,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指出,截止1997年底我国银行不良贷款在全部贷款中所占比例已累计达到25%。这与上述标准—普尔公司的估计大体上是一致的。此外,一些研究剔除了非国有银行部分,估计1997年底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比率可能位于25—30%之间(参见葛兆强、廖梅桂,1999)。考虑到国有商业银行(主要是工、农、中、建四大银行)在中国银行体系中所占的主导地位,可以认为,中国的银行不良贷款实际上主要集中在国有商业银行。如此高的不良贷款比率在国际上是少有的。实际上,我国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甚至超过爆发金融危机的东南亚国家商业银行。比如,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前,泰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比率为7.9%、马来西亚为6.4%、印度尼西亚为17%(参见葛兆强、廖梅桂,1999)。
银行不良贷款大量累积已经对我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造成巨大危害,并成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巨大障碍。
2、银行业垄断程度较高、中小金融机构较少,成为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
迄今为止,我国银行业的垄断程度仍很高。银行业的高度垄断和中小金融机构缺乏的局面成为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
由于我国目前以及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资本相对稀缺、劳动力相对丰富,使得劳动密集型产业成为符合现阶段我国要素禀赋结构的比较优势的产业。而多数劳动密集型产业都以中小企业为主。正因如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和经济结构的变迁,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却往往遇到很大困难。中小企业对整个国民经济所做贡献与它们从各种金融机构所得到的资金支持是不成比例的。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