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银行、企业、政府的角度入手,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并结合目前的发展状况有目的地提出了理论对策和建议,以期防范和化解不良贷款。
[关键词]:商业银行、贷款管理、贷款风险、不良贷款、成因、对策
[正文]:
随着中国加入WTO和金融市场逐步对外开放,中国的金融体系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要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建立起高效的负债能力,首要的是必须痛苦地面对业已存在的庞大的不良资产(贷款)。截止2003年6月底,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2.54万亿元,占全部贷款总额的19.6%,其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占比为22.19%;政策性银行占比为18.61%;股份制商业银行占比为9.34%。到2003年末,作为中国金融机构主体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达1.92万亿元,不良贷款比率为15.92%,虽有所下降,但和国外一些大的经营状况比较好的银行所保持在2%以下的不良贷款率相比较,差距巨大,远远超过了《巴塞尔协议》中规定的标准(注1)。庞大的不良贷款严重影响着中国的商业银行竞争力,给我国的金融市场带来极大的隐患,如果处置不当,将有可能造成经济停滞,引发金融混乱和经济危机。
“目前中国银行业的最大风险是约7000亿美元的不良贷款,处理不好,经济改革的成本会吞没经济改革的成果”。今年5月,英国《金融时报》、高盛公司、穆迪公司、法国里昂证券同时发表了对中国银行的研究报告,对不良贷款的现状发出警报。可以这么说,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严重性已是不争的事实,它早已成了国内银行业发展的最大顽疾。妥善地解决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已是迫在眉睫。
一、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
在2004年北京国际金融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指出了中国银行业不良贷款的主要构成:从大体上来看,大约有30%的不良贷款来自各级政府直接的行政命令和行政干预;大约有30%主要是为支持国有企业形成的;大约有10%来自于地方的行政环境和司法执法环境;10%左右的不良贷款来自国家主导的产业结构调整;另外大约有20%的不良贷款是来自银行自身经营管理的问题。下面就从银行、企业、政府这三个与中国金融市场密切相关的对象的角度来分析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
(一)商业银行自身经营问题是不良贷款形成的主要原因
1、委托代理关系导致的道德风险。商业银行所有者、经营者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由于激励机制设计不当,没有充分货币化造成银行经营者业绩与奖罚不对称,从而引发道德风险。“与其去抢劫银行,不如拥有一家银行”是对银行人员道德风险的高度诠释。无论是哪一级经营者,都可能有一部分人在自己看似合理的权限内发挥着催生不良贷款的积极作用。
(1)“自愿”的不良贷款。在目前“官本位”人事制度下,银行各级经营者(分支行长)带有明显的短期功利主义倾向,他们要巩固自身利益就必须迎合委任者在经营方面以及经营要求之外的各种需求(注2)。这样,贷款安全性和经济效益就不成为委托者寻找代理人的唯一标准,甚至根本就得不到重视,商业银行“自愿”的不良贷款成为可能。一种奇怪的现象就是:许多贷款在发放时就清楚地知道收不回来,但银行仍然大量发放或者是明明知道某笔贷款能收回,却不去收。在转移给资产管理公司的一万多亿不良贷款中,许多是银行根据大量不完全的合约而发放的贷款。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各级经营者的个人行为,也有机构行为,有与地方政府、企业的交易行为,也有以贷谋私、违法行为(如账外账),但都与银行的自愿性密切相关。如:2004年<<工人日报>>刊登的《“核销黑洞”有多黑?》,报道了交通银行锦州分行与当地法院联手造假,使2亿多元“不良”贷款“批量核销”的事实,就是一个“自愿”不良贷款的典型例子。 浅议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及对策(一)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