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低保困难人群养老专业化队伍建设落后
《条例》规定,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审批实施和日常管理服务机构是基层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因此,基层社区的低保工作人员工作量非常大。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实施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查核对,动态管理需要核实家庭收入、识别认证享受低保的人群的身份、定期入户调查走访、也对低保养老补贴金的发放有一定要求等。这就使得本来数量就不足基层低保工作人员工作量加大,并身兼数职。另外,基层低保作人员多数是社区干部兼职,并缺乏负责低保困难人群养老的专业人员,对低保政策不熟悉、缺乏专业的工作经验和业务技能,会降低办事的效率,甚至难以真正解决低保人群的养老困难。
二、低保困难人群养老的建议
我国社会的养老和低保救济作为民生保障的两个重要环节,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多方的重视。如今低保困难人群规模仍然较大,养老问题也变得更加突出,要想解决低保困难人群养老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就必须要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议并以最快的速度去实施执行,好让低保困难人群老有所依,无后顾之忧。
(一)提供专项救助
政府是低保困难人群养老的主要依靠,其政策和措施是否到位将影响到低保困难老人的晚年生活。对于目前低保困难老人养老保障存在的种种问题,政府应该要建立低保困难老人养老专项基金,按照其基本生活困难程度提供全方位的补助,满足他们的多种需求,而不只是用额度远远不够的低保金来维持温饱;根据村、城市的不同地区不同生活水平划分补助金标准,结合低保困难老人的实际情况,提高养老补助金,建立全面的扶助制度;加大对低保困难人群看病救助的力度,取消一系列繁杂的报销程序和制度,落实更多优惠政策,使人民群众受益;加强对低保制度的管理、监督,整顿不合理制度,确保每笔补助金及时发放到低保困难老年人手里。
另外,可以为低保困难老人提供个别化服务来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每个老年人的教育水平、生活条件和心理状态都不一样,所以他们对养老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社区工作人员与低保困难人群养老工作人员深入低保困难群众家庭,积极了解和搜集各种信息,综合考虑家庭结构、贫困等级、贫困分类等因素;并与老人进行必要的沟通,明确不同对象的不同需求,综合考虑保障对象年龄层次、身体和文化素质等,划分救助项目和救助标准,实施分类施保,制定详细的养老救济计划。
(二)丰富救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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