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旅游业授信服务营销对策研究
四、旅游业授信政策建议
(一)总体思路
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 号)、《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6】
85号)的文件精神,继续深化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旅游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金融支持旅游行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12】32 号)的要求,积极促进旅游业信贷业务健康发展,有效管理信贷风险。
(二)客户准入标准
鉴于住宿、餐饮及旅行社行业客户评价体系相对比较松散,也不是旅游业授信重点发展领域,为避免给分行以误导,建议将三类客户合并为一条准入标准:
借款人信用评级在 BB 级(含)以上;核心管理团队或其股东应具备两年以上的从业与管理经验;最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重点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和有发展潜力的重点企业,择优扶持行业前景较好、经营状况良好的中小型旅游企业以及实力较强的“走出去”旅游企业;避免介入行业前景一般、业内排名靠后、整体实力较弱的企业。项目上要重点突出选择支持景区授信,地区上要优先支持国家“十三五规划”重点地区的旅游接待设施建设项目。
住宿业:重点支持具有集团或连锁经营优势、管理机制好、复制能力强、扩张动力足的酒店类企业;适度支持国内龙头经济型连锁酒店企业、区域内较优质酒店类企业及区域知名品牌酒店项目;避免介入从业经验缺乏、管理水平较低的企业的授信业务。
餐饮业:支持国际化大型餐饮集团,国内餐饮百强企业,采取连锁经营模式、对产业链上下游控制力较强、有一定自持物业的企业,区域内具有品牌知名度、拥有一定市场份额并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布局的地方餐饮企业;避免介入知名度不高、同质化情况较严重的餐饮企业的授信业务。
旅行社:支持全球战略客户或总行级重点客户的旅行社板块,以及其他全国或地区性龙头旅行社企业;避免介入品牌信誉一般、经营经验缺乏的旅行社的授信业务。
公园和游览景区管理行业:重点支持全球战略客户、总行级重点客户,有跨地区经营经验、具有资源垄断性的的大型综合旅游企业;适度支持区域内消费能力较强、有成功运作景区经验的地方龙头企业;避免介入资源优势不明显、景区周边消费能力不强、替代性较强、经营缺乏后劲的企业;警惕经营情况一般的人造景观和资质较差的民营企业运营的景区的授信风险。
(三)授信产品策略
积极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旅游行业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金融与旅游的跨行业合作
提升双方业务创新能力,进一步开拓市场,实现旅游行业和金融业的共赢。要充分利用
多元化平台、海外业务优势,加大与各大旅游服务提供商之间的合作,把合作领域
不断拓宽,大力发展一体化旅游金融服务。利用多元化平台,在 IPO、企业债、中期票
据、短融、财务顾问、保险、旅游行业基金、酒店资产运作、消费金融等多个领域,迎
合多元化的旅游市场需求,开发多层次的旅游金融产品,完善旅游金融配套服务。
住宿业:对重点支持类客户,可以积极叙做各类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普通固定
资产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等,具体
授信条件参照各产品执行;对适度支持类客户,重点叙做各类短期授信产品;对中长期
授信应适当审慎,强调增信措施的有效落实,从严审查。
餐饮业:主要提供流动资金贷款等中短期授信支持,择优开展餐饮企业自持物业的装修贷款、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
旅行社业:主要提供各类短期授信产品,用于代理或直接购买景区景点门票、酒店订房、订餐等。
公园和游览景区管理业:对重点支持类客户,可以积极叙做各类授信产品。鼓励综合运用普通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以及权益支持贷款支持旅游综合项目及景区开发、优势企业对外收购、开发新景区资源等合理需求;鼓励介入优质的旅游类 PPP 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鼓励对已建成并成功运营且效益达到或超过可研设计的景区置换他行授信;鼓励利用流动资金贷款解决景区短期营运资金需求,利用理财等投行产品投向优质旅游项目。具体授信条件参照各产品执行。对适度支持类客户,重点叙做各类短期授信产品;对中长期授信应适当审慎,强调增信措施的有效落实,从严审查。
参考文献
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公众号
杭州交通91.8电台微信互动平台
银豆资讯微信公众号
真话财经微信公众号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官方订阅号
逻辑思维微信公众号
金融行业网微信公众号
天下网商微信公众号
中国银行微银行
华夏银行微信公众号
中信银行浙江信e通
温州银行微银行
金华银行微银行
中谷小金微信公众号
南京银行鑫梦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