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我国入世三年来的承诺实现情况及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特征出发,对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进行分析,强调必须重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优化服务贸易的结构,树立服务贸易开放意识,逐步扩大服务贸易的对外开放,完善服务贸易管理和法律体系,加快服务业人才的培养,以促进服务贸易的飞速发展。并在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国家在服务贸易发展的成功经验,给出了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发展我国服务贸易的措施。
【关键词】:服务业、服务贸易、新兴服务贸易、对外开放、承诺
【正文】:
服务贸易的内容十分广泛,根据WTO的协议,服务贸易涉及150多个项目。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中对此做出了广泛的承诺。中国目前基本上依照承诺实施开放市场的政策:例如,银行以外的汽车贷款公司已经可以成立,外国寿险公司已获准在更多城市经营,零售业也已开放,法律的透明度也在增加。入世三年来,中国已颁布了40余件法规及规章,涵盖了银行、保险、证券、法律服务、商业分销、交通运输、旅游、教育等领域,基本形成了与世贸规则相符合的外商投资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体系。这些法规从政策上拓展了外国服务者进入中国内地的领域和地域范围,降低了有关行业的准入门槛。随着引进外资、引进技术和货物贸易的发展,服务贸易的领域将越来越宽,相关的货物追加服务(如运输、国际结算)、通信、金融、保险、技术服务、咨询和人员培训等服务贸易等也随之得到迅速发展。在今后一个时期,中国政府确定的服务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不断提高,吸纳就业的能力不断增强,内部结构不断改善,产业素质和竞争力不断提升。
一、服务贸易的定义
那什么是服务贸易?“服务贸易总协定”第一条就给出了一个明确定义。这一定义将服务贸易按提供方式分为四种形式:
1、过境支付:由一个成员境内向另一个成员境内提供的服务。在这种形式下,服务提供者和被提供者分别在本国境内,并不移动过境。所以,这种服务提供方式,往往要借助于远程通讯手段,或者就是远程通讯服务本身。例如,国际电话通讯服务、网络服务等。
2、过境消费:在一个成员境内向任何其它成员的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在这种服务提供形式下,服务的被提供者,也就是消费者跨过国境进入提供者所在的国家或地区接受服务。例如,出国旅游、出国留学等。
3、商业存在:通过一个成员的商业实体在任何其它成员境内的存在而提供的服务。这种商业实体或商业存在,实际上就是外商投资企业。其企业形式可以采取独立的法人形式,也可以仅仅是一个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在这里,服务的提供是以直接投资为基础的,其提供涉及到资本和专业人士的跨国流动。例如,外资银行提供的服务就属于这种形式。
4、自然人的流动:由一个成员在任何其它成员境内的个人提供的服务。这种形式涉及到提供者作为自然人的跨国流动。与商业存在不同的是,它不涉及投资行为。例如,我们请一个国外著名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前来作财务咨询以及进行讲学,那么这可以被看作"自然人的流动"。但如果该所来中国开设了一家分支机构,那么这就是"商业存在"了。
二、 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特征分析
国际服务贸易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交通运输、金融和通信等行业的发展而迅速发展起来的。进入20世纪60年代以后,国际服务贸易有了惊人的增长。1979年世界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首次超过了货物贸易,1987年占到世界贸易总额的1/3。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际服务贸易交易额又从1991年的8900亿美元上升到1996年的1.2万亿美元,1998年的1.3万亿美元,1999年的1.429万亿美元,所涉及的范围也已延伸到金融保险、商务联络、信息咨询、广告展览、报关运输、人才培训、国际工程承包、劳务输出、旅游和餐饮等领域。国际服务贸易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对外开放的窗口和渠道,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整体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一)服务贸易结构比重不断变化,新兴服务贸易项目占据主导地位。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服务贸易的主要项目是劳工的输出、运输服务等,战后随着第三次产业革命的发生和完成,电讯、金融、运输、旅游以及各种信息产业、知识技术等的迅速发展,服务业加快向这些领域的扩展,新兴服务贸易的比重不断提高。90年代以来国际运输服务贸易比重明显下降 ,从1990年的33.8%下降到2002年的30.6%, 同期国际旅游服务比重下降幅度较小,自28.5%下降为22.3%, 其他服务贸易所占比重则迅速上升,由 37.6% 上升到47%。这种明显的上升主要是由于金融、保险、信息等产业的迅速崛起及其快速进入服务贸易领域造成的 ,是新兴服务贸易行业发展的必然结果。由于新科技浪潮的推动,以技术密集型服务型和资本密集型服务型为主的新兴服务贸易项目在整个服务贸易中的比重还会继续上升,与此同时,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传统服务贸易项目如运输服务、劳务输出等则有继续下降的趋势。
(二)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加强,服务贸易保护依然存在
在多边贸易体制的推动下,服务贸易壁垒逐步降低,各贸易成员国为顺应这一趋势不断调整国内经济政策。在世界贸易组织的主持下,各成员国于1997年2月,达成了《基础电信协议》,同年3月达成了《信息技术协议》,特别是同年12月,《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又最终达成,总计102个成员国在一些领域承诺逐步自由化。一方面积极推动服务贸易的自由化,率先削减本国服务贸易壁垒。如在具有竞争优势的电信领域,美国已允许100%的外国股权,欧盟也开放了基本电话服务市场,并对雇用人员的本地化要求降低了标准。一些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在某些服务行业也取得了相当优势,如新加坡的航空运输业、韩国的建筑承包业、泰国的国际旅游业等,它们有能力降低部分服务部门的壁垒, 以引进一定数量的外国服务和服务提供者,为其新兴服务业提供发展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但另一方面,国际服务贸易的保护程度实际上也在变相提高。各国从本国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当劣势出发,通过国内立法或非关税壁垒的形式,对服务贸易设置障碍,影响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三)发达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占主导地位,发展中国家地位趋于上升
2002 年,全球十大服务贸易出口国(地区)依次是: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西班牙、荷兰、比利时一卢森堡和中国香港;十大服务贸易进口国 ( 地区 ) 依次是:美国、德国、日本、英国、意大利、法国、荷兰、比利时一卢森堡、中国、加拿大。另外 , 区域性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速,发达国家之间的经济组织如《欧洲经济共同体》、《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等纷纷成立,并获得快速发展。区域内市场的扩大使贸易趋势增强,贸易规模扩大,国际服务贸易也得到迅速发展。国际服务贸易对象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以高新技术为核心,以技术进步为动力,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国际服务贸易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呈整体上升趋势,尽管参与国际服务贸易的成员发展状况不平衡,但以发达国家为主体的贸易结构使服务产品的技术含量不断提高 , 发达国家在新兴服务贸易中占据重要地位。 论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2(一)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