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激励机制建设,稳定低生育水平
在当前社会保障机制还很不健全的情况下,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要从建立最基本的保障、落实现有的奖励制度和从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逐步推进。按照市场机制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和依法管理的职能作用,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分类指导,分级负责,逐步完善”思路,将建立激励新机制的重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分层级落实奖励政策
独生子女父母每月不低于10元的奖励费,农村由县、乡财政以现金形式解决。对无业、失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费的落实,按“费随税走”的办法,分级承担。对自愿放弃二孩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要给予重奖;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增加5%的退休金;建立免费落实计生避孕节育措施和定期进行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制度。
2、 促进资金募集的多渠道
设立计生公益金,采取各级财政拨付,从社会抚养费中提取,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等形式募集资金,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主要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由于子女病残、死亡而造成生活困难、养老缺乏保障等问题,建立长效的救助贫困计生家庭的机制和广泛的社会服务体系。实施以帮助贫困母亲为主题的“幸福工程”。筹集专项资金,采取“小额投放、滚动使用、劳动脱贫”的模式,资助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脱贫致富。并将治穷与治病、治愚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贫困母亲的生活和生命质量。广泛发动社会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大力实施“结对子”扶贫工程。
3、 整合相关部门资源
相关部门结合部门行业特点,制定优先优惠政策。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项目安排、科技扶持、信息服务、相关政策等方面给予优惠,在入住老年福利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独生子女入托上学、培训、就业,医疗、住房、农村分配集体经济收入等方面实行优先优惠。优先优惠的政策向社会公开,落实承诺服务,计生户凭《计划生育优惠服务手册》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事项,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计划生育的局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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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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