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采取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相结合,比较研究和归纳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力求从多个维度对地方政府行为与区域金融发展的关系展开研究。
(一)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相结合: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是经济分析的两种基本方法。实证分析主要强调对事实的客观描述和刻画,回答“是什么"的问题。规范分析则是在一定的价值判断标准的基础之上,对经济行为运行的“好”、“坏"进行判断,并提出经济行为“应该怎么做",规范分析通常建立在一定的实证研究基础之上。本文充分地体现了实证分析和规范研究相结合的特点,即在对区域间金融发展现状方面,通过金融深化程度、金融市场化水平、金融机构分布、金融资产规模、资本市场发展水平、保险业发展状况等指标来比较东、中、西三大经济区域金融发展的差距。在地方政府行为与区域金融发展差异的形成机理方面,则通过经济市场化水平、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和行政效率等指标刻画不同地区地方政府推动区域经济竞争能力上的差异。通过不同地区地方政府干预金融行为的力度、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来刻画地方政府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上的差异。然后通过对区域金融发展中地方政府具体行为模式进行剖析,找出地方政府在区域金融发展中的合理性和负面影响,并最终提出转变地方政府职能、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区域经济结构和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深化财税
体制改革、鼓励金融创新等一系列规范性政策建议。
(二)比较研究和归纳研究相结合:作为中观层次的区域经济金融在不同地区具有鲜明的差异性。本文立足于我国分权制改革和体制转轨的大背景下,从地方政府行为的视角,比较不同经济区域金融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同时,归纳出区域金融差异实质上为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地方政府行为与区域金融差异的形成机理主要体现在地方政府参与区域经济竞争能力的差异和地方政府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差异。然后,比较不同地区地方政府行为的模式及其共性和差异性,归纳出区域金融发展中地方政府行为的正面效应和负面影响。最后,通过前述几章的分析,归纳出优化地方政府行为,推动区域金融发展的具体政策建议。
二、研究思路
本文延续传统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系统论的分析思路。首先,分析三大经济区域金融发展差异的现状。其次,在“不完全的计划和不完全的市场”为主要特征的现行制度结构中,本文挑选地方政府行为作为分析区域金融发展的独特视角,从区域金融差异中分析落后地区地方政府在参与区域经济竞争能力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然后从总体上考察区域金融发展中地方政府具体行为模式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优化地方政府行为和推动区域金融发展的规范性政策建议。
第三章中国区域金融发展差异现状
一、金融发展和深化水平的区域差异
目前,国外理论界衡量一国或区域问金融深化水平和金融发展程度的指标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戈德史密斯的金融相关比率(Financial InterrelationRatio,FR),即某一时点上现存金融资产总额与国民财富(实物资产总额加上对外净资产)之比,在研究中人们通常简化为金融资产总量与GDP之比。另一类是麦金农的经济货币化比率(M2/GDP)。由于我国缺乏各地区金融资产和M的详细统计数据,金融资产主要集中于银行的存贷款规模,在此借鉴国内学者(周立,2004)的研究方法,以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的总和与地区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作为金融相关比率的近似替代,来反映各区域的总体金融发展水平。同时,借鉴国内学者杨德勇等改进后的金融市场化比率RMFR(金融市场化比率与国有金融相关比率之比,FMR/SOFIR)来反映各区域金融深化水平和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从统计结果来看,我国区域间金融发展水平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性,东部最强、西部次之、中部最低。截至2017年,在我国31个省市当中,东部地区的金融相关比率基本保持在200%以上,仅广东、山东和河北等省的金融相关比率稍显略低,究其原因主要是经济总量过大和股票市场等直接融资较为发达所造成的相对较低。东部地区的北京、上海两地的金融相关比率均超过400%,单从金融资产规模的量上讲,已经接近于美、日等发达国家金融中
心的水平。西部各省金融相关比率大多位于200%-300%之间,位居中游。中部地区金融深化水平最低,除山西之外,都不到200%,这表明中部地区金融发展对经济的支持力度明显偏弱。从RFMR指标来看,我国金融市场化水平和金融市场竞争程度也存在着显著的区域差异,东部最强、中部居次、西部最弱。2000年以来东部地区非国有金融在国有金融中的占比一直都在50%以上,2017年一度达到0.74,大有与国有金融分庭抗礼之势,表明东部地区对国有银行资金的依赖程度正在逐步减弱,金融结构相对比较合理。这也与近年来东部地区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发展较快,外资银行密集和资本市场比较发达的现实情况相吻合。中部地区的RFMR指标一直高于西部地区,一方面表明市场机制在中部地区金融发展中正逐步发挥作用,非国有金融机构在逐渐成长。另一方面表明中部地区获取国有金融资源的能力要低于西部地区,尤其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之后,国有金融资源对西部地区进行了大量的政策性倾斜,中部地区存在所谓的“中部塌陷”现象。从西部地区金融相关比率和RFMR的关系来看.西部地区的金融相关比率和RFMR指标存在严重的背离。非国有金融在国有金融中的占比长期不到三成与西部地区相对较高的金融相关比率说明了西部地区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对国有银行资金的严重依赖,具有典型的“高增长、低效率"特征。
二、金融机构分布的区域差异
我国金融机构在整体空间布局上存在显著的区域性特征。总体上讲,我国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组成结构较为单一,主要是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三大政策性银行的分支机构,交通、民生、光大、华夏等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仅在少数中心城市设有分支机构,除此之外便是一些规模较小的城市商业银行及城乡信用社。与之相比,东部地区金融机构组成结构明显丰富,东部地区不仅集中了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和13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总部,而且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以及绝大多数外资银行分支机构都设在东部地区,由此构
成东部地区多样化的金融机构体系。2017年,我国13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行绝大多数位于东部地区,中西部省份加起来仅占三
成左右。外资银行在华分行的一半以上集中在上海、北京和深圳三地,中西部省份加起来还不到十分之一。同时,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在各区域的分布也呈现出不均衡性的特点,根据国内学者(周梦亮,2006)的统计,1998年以来随着国有银行分支机构的大调整,国有商业银行纷纷大量裁撤基层县域分支机构,同时向东部发达地区集中。中国工商银行2017年底在东部地区共有分支机构11671个,平均每百万人拥有分支机构数约24个,在中部地区共有分支机构7484个,平均每百万人拥有分支机构数约18个,在西部地区共有分支机构6804个,平均每百万人拥有分支机构数约19个。在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分布上,区域间的不均衡性也极为突出,截至2017年底,我国共有证券公司106
家,其中,东部73家,中部15家,西部18家。期货公司165家,其中,东部116家,中部30家,西部19家,中西部占比均不到三成。基金管理公司的区域分布更是具有天壤之别,在我国6l家基金管理公司中,除重庆和南宁之外,其余58家全部来源于东部,并且80%以上基金公司集中于沪深两地,这也与我国两家证券交易所的区域布局密切相关。
(三)区域金融差异的简要结论
从静态上看,我国金融发展整体上呈现出典型的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由东到西、由强到弱"的区域金融运行格局。无论就金融深化水平、金融机构数量、金融资产规模还是资本市场参与程度、保险市场发展水平等指标,东部地区占据的相对比重均达到半数以上,东部地区聚集金融资源的能力,控制金融资源规模的数量远远高于中西部地区。从动态上看,随着我国经济金融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加强,东部地区的先发优势愈加明显,在“马太效应"的作用下,大量国外资本和中西部地区金融资源纷纷流向东部地区。我国区域金融发展呈现出东部地区越来越强、中西部区域越来越弱的演化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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